接地電阻就是用來衡量接地狀態是否良好的一個重要參數,是電流由接地裝置流入大地再經大地流向另一接地體或向遠處擴散所遇到的電阻,它包括接地線和接地體本身的電阻、接地體與大地的電阻之間的接觸電阻,以及兩接地體之間大地的電阻或接地體到無限遠處的大地電阻,云南建筑工程第三方檢測中心給大家講講防雷接地電阻值多少是安全的?
接地電阻大小直接體現了電氣裝置與“地”接觸的良好程度,也反映了接地網的規模。
接地電阻的概念只適用于小型接地網;隨著接地網占地面積的加大以及土壤電阻率的降低,接地阻抗中感性分量的作用越來越大,大型地網應采用接地阻抗設計。
對于高壓和超高壓變電所來說,應當用“接地阻抗”的概念取代“接地電阻”,同時建議規程采用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作為安全判據;還應選用輕便、準確的異頻測量系統獲得接地阻抗的正確結果,以保障人身、設備的安全,利于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接地電阻肯定是越小越好,設備不同要求不同:
1、在1kV以下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4Ω,重復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10Ω。
2、電壓1kV以下的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一般規定接地電阻為4Ω。
因此,根據實際安裝經驗,在路燈照明系統接地電阻應小于或等于4Ω。
單點接地通常用下面樣式的儀器來測試接地電阻:
3、工作接地(接零保護)、保護接地:
在380/220V低壓系統中,接地電流很小,一般不超過幾安,所以規定接電阻不大于4Ω,當容量在100kV安以下時,接地電阻還可放寬至不大于10Ω。
4、重復接地:
按有關規定,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在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及沿線每一公里處零線應重復接地,每一重復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允許為10Ω的場合,每一重復接地電阻應可不大于30Ω,但重復接地不得小于3處。
標準接地電阻規范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10Ω;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Ω;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Ω;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Ω;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Ω;
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于接地電阻1Ω。
變電站接地電阻要求和標準:
1、交流工作接地時,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安全工作接地時,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3、直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應按系統的要求確定;
4、防雷保護地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5、對于屏蔽系統,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
大電流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應符合R ≤ 2000/IΩ,當I > 4000A時可取R ≤ 0.5Ω。
小電流接地系統當用于1000V以下設備時,接地電阻應符合R ≤ 125/IΩ,當用于1000V以上設備時,接地電阻R ≤ 250/IΩ電阻,任何情況下不應大于10Ω。
接地工藝要求:
1、所有接地引下線均要求實現明接地,且每根接地引下線均應符合熱穩定校核的要求;有雙接地要求的兩根接地引下線應分別與主地網的不同干線可靠連接。
2、獨立避雷針、安裝有避雷針的構架(含懸掛避雷線的構架)的雙接地引下線要求每根設置斷接卡,斷接卡設置位置必須方便打開且全站統一高度,以離地面或保護帽頂面500mm高為宜。
3、設備支架、基座三相之間獨立且要求每相雙接地的設備和主變中性點設備可以只在入地處采用兩根接地線引下實現雙接地。
4、鋼構支架等自然接地體之間采用法蘭盤或螺栓連接時,電氣上視為不可靠連接,應增加跨接接地線。
5、鋼構支架作為自然接地體時,接地引下線與鋼構支架應采用螺栓連接,但必須保證螺栓連接處方便打開并和全站的斷接卡高度一致,以離地面或保護帽頂面500mm高為宜。
6、接地采用螺栓連接時應采用熱鍍鋅螺栓。并采用防松墊片或防松螺母,螺栓連接的接觸面和螺栓數量、規格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9)的規定。
防雷接地電阻是多少: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的第12.6.1.3條:機房建筑的防雷裝置,應符合本章第12.3.2條及第12.3.7條的要求。
當建筑物不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時,應圍繞機房敷設閉合環形接地體,引下線不得少于四組。
非鋼筋混凝土樓板的地面,應在地面構造內敷設不大于1.5m×1.5m的均壓網,與閉合環形接地連成一體。
專用接地或直流接地宜采用一點接地,在室內不應與其他接地相連,此時距其他接地裝置的地下距離不應小于20m,地上距防雷裝置的距離應滿足公式2.3.6-1或12.3.6-3的要求。
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與防雷接地和保護接地連在一起,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
希望以上內容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有需要建筑工程檢測的朋友請聯系云南建筑工程第三方檢測中心。
接地電阻大小直接體現了電氣裝置與“地”接觸的良好程度,也反映了接地網的規模。
接地電阻的概念只適用于小型接地網;隨著接地網占地面積的加大以及土壤電阻率的降低,接地阻抗中感性分量的作用越來越大,大型地網應采用接地阻抗設計。
對于高壓和超高壓變電所來說,應當用“接地阻抗”的概念取代“接地電阻”,同時建議規程采用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作為安全判據;還應選用輕便、準確的異頻測量系統獲得接地阻抗的正確結果,以保障人身、設備的安全,利于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接地電阻肯定是越小越好,設備不同要求不同:
1、在1kV以下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4Ω,重復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10Ω。
2、電壓1kV以下的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一般規定接地電阻為4Ω。
因此,根據實際安裝經驗,在路燈照明系統接地電阻應小于或等于4Ω。
單點接地通常用下面樣式的儀器來測試接地電阻:
3、工作接地(接零保護)、保護接地:
在380/220V低壓系統中,接地電流很小,一般不超過幾安,所以規定接電阻不大于4Ω,當容量在100kV安以下時,接地電阻還可放寬至不大于10Ω。
4、重復接地:
按有關規定,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在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及沿線每一公里處零線應重復接地,每一重復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允許為10Ω的場合,每一重復接地電阻應可不大于30Ω,但重復接地不得小于3處。
標準接地電阻規范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10Ω;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Ω;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Ω;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Ω;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Ω;
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于接地電阻1Ω。

1、交流工作接地時,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安全工作接地時,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3、直流工作接地,接地電阻應按系統的要求確定;
4、防雷保護地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5、對于屏蔽系統,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
大電流接地系統的接地電阻應符合R ≤ 2000/IΩ,當I > 4000A時可取R ≤ 0.5Ω。
小電流接地系統當用于1000V以下設備時,接地電阻應符合R ≤ 125/IΩ,當用于1000V以上設備時,接地電阻R ≤ 250/IΩ電阻,任何情況下不應大于10Ω。
接地工藝要求:
1、所有接地引下線均要求實現明接地,且每根接地引下線均應符合熱穩定校核的要求;有雙接地要求的兩根接地引下線應分別與主地網的不同干線可靠連接。
2、獨立避雷針、安裝有避雷針的構架(含懸掛避雷線的構架)的雙接地引下線要求每根設置斷接卡,斷接卡設置位置必須方便打開且全站統一高度,以離地面或保護帽頂面500mm高為宜。
3、設備支架、基座三相之間獨立且要求每相雙接地的設備和主變中性點設備可以只在入地處采用兩根接地線引下實現雙接地。
4、鋼構支架等自然接地體之間采用法蘭盤或螺栓連接時,電氣上視為不可靠連接,應增加跨接接地線。
5、鋼構支架作為自然接地體時,接地引下線與鋼構支架應采用螺栓連接,但必須保證螺栓連接處方便打開并和全站的斷接卡高度一致,以離地面或保護帽頂面500mm高為宜。
6、接地采用螺栓連接時應采用熱鍍鋅螺栓。并采用防松墊片或防松螺母,螺栓連接的接觸面和螺栓數量、規格應執行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母線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9)的規定。
防雷接地電阻是多少: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的第12.6.1.3條:機房建筑的防雷裝置,應符合本章第12.3.2條及第12.3.7條的要求。
當建筑物不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時,應圍繞機房敷設閉合環形接地體,引下線不得少于四組。
非鋼筋混凝土樓板的地面,應在地面構造內敷設不大于1.5m×1.5m的均壓網,與閉合環形接地連成一體。
專用接地或直流接地宜采用一點接地,在室內不應與其他接地相連,此時距其他接地裝置的地下距離不應小于20m,地上距防雷裝置的距離應滿足公式2.3.6-1或12.3.6-3的要求。
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與防雷接地和保護接地連在一起,其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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